79文学>穿越重生>盛唐高歌>530 醉八仙酒坊
拿下。

“爽快”洪怀仁高兴地说:“一切就依郑公子的吩咐。”

崔二办事很妥当,早就准备好了契约,还请了坊正作见证,快要签约时,洪怀仁拿起笔,正要签字时的,好像想到什么,摇摇头说:“不行,有一件事忘记说了。”

郑鹏皱着眉头说:“怎么,洪公子是反悔了吗?”

洪怀仁摇摇头说:“反悔倒不是后悔,只是有一件事忘记说了。”

“什么事?”

“陈酒”洪怀仁开口道:“郑公子,差点忘了,那六千三百贯不包括地下酒窑里的陈酒,由于东西多,签字前,郑公子要先得应我,给我十天时间把埋在地下的陈酒搬走。”

一听到陈酒,郑鹏眼前一亮,连忙问道:“陈酒?什么酒?什么年份的?”

洪怀仁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也不是什么好酒,主要是一批十年前的女儿红,那时媳妇不是怀了孩子吗,听老人说肚皮尖的男孩,肚皮圆的是女孩,很多人都说这次生的是女儿,由于太高兴,就让人精心泡一百坛女儿红,没想到生下来的是儿子,于是这酒就存了下来。”

早在公元304年,晋代上虞人稽含所著的《南方草木状》中就有女酒、女儿红酒为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之物的记载。当女儿下地的第一声啼哭,肯定会让每一个父亲心头一热,三亩田的糯谷就酿成三坛子女儿红,仔细装坛封口深埋在后院桂花树下,就像深深掩藏起来的父爱,没事的时候就到桂花树下踏几脚,踏几脚仿佛心里也踏实一些。

待到女儿出阁之日,挖开埋藏十多年的酒,大宴宾客,这样显得既高兴又隆重。

郑鹏心中一动,高兴地说:“十年陈的女儿红,能看一下吗?”

“别人不好说,不过开口的郑公子,这边请。”洪怀仁大方地说。

很快,洪怀仁打着一个火把,从仓库的一个角落,踩着台阶走到大约三米多深的地窑。

酒坊大多设有地窑,主要原因酿酒需要很多地方摆放,放在地下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一来有效扩展空间,二来地下的环境有利于存放、贮藏酒。

还不错,下面的空间挺大的,在火把的帮助下,郑鹏看到地窑大约一百多平方,不过显得有些空,因为只有一个角落堆了一堆酒坛。

也不知是卖光了存酒还是酒坊没开工,从而也看出酒坊经营不善。

一个合格的酒坊,每年都会荐方一批酒,每年都会存入一批新酒,让每个年号的酒都有,一边存一边卖,中间赚点差价。

醉八仙酒坊,存酒这么少,肯定是了了大问题。

“这地方,挺特别的。”郑鹏感叹地说。

感叹是为酒坊的第一代主人感叹,做得那么好,最后还是败了,继承者毫不犹豫地卖掉。

一间没有存酒的酒坊,已经不能称作酒坊。

洪怀仁摇摇头说:“郑公子见笑,就这一破地,能有什么特别,这样吧,相见就是有缘,要是郑公子不嫌弃的话,我们就用十年的女儿红来喝一杯吧。”

说话间,洪怀仁随手抄起一坛酒,熟练地拍开酒坛上封泥,这时有下人送上瓷碗。

酒坛的封泥一拍开,郑鹏的鼻翼动了动,然后叫了一声:“好酒。”

一股酒的醇香扑鼻而来,酒香浓郁、怡人,光是闻起来就有一种心醉的感觉。

李白昨晚一个人喝了二坛酒,烂醉如泥,就是拖也拖不动,郑鹏也就拉他来,要是李白在这里,闻到这么醇厚的酒香,肯定大呼过瘾。

“郑公子还没喝就叫好酒,某可担当不起”洪怀仁把一杯酒放在郑鹏手里说:“在某的老家,埋在地上的女儿红,至少要十五年才挖出来,这酒才是十年,只能算是普通的酒,不嫌弃就好。”

“洪公子客气,有人请喝酒就不错了,哪里还挑三拣四的。”郑鹏接过酒,客气地说。

这酒看起来不错,在火光下,看到白色瓷碗里盛着呈琥珀色,也就是橙色,看起来透明澄澈,纯净可爱,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估计是这种颜色,所以取名为女儿红。

“郑公子,某敬你一杯,干了。”

“干。”

二人轻轻碰了下,然后一饮而尽。

酒还没到嘴,就闻到一股馥郁芳香,进入口中时,感到有一种醇厚甘鲜,回味无穷的感觉。

据说女儿红具有甜、酸、苦、辛、鲜、涩六种味道,又很巧妙把这六种味道完美的融为一体,喝起来有澄、香、醇、柔、绵、爽兼备的综合风格。

“好酒,甘醇可口。”郑鹏不吝给予赞扬。

洪怀仁有些高兴地说:“郑公子喜欢喝女儿红?那好,某送郑公子三坛,聊表敬意,也作为要耽搁郑公子几天,好派人把这些存酒都拿走。

郑鹏呵呵一笑,没有接仆人递过来的二瓶酒,而是饶有兴趣地说:“洪公子这些酒,准备怎么处置?”

“长安到越州,路程遥远,不知洪公子准备怎么处理这些存酒?”

“简单,虽说年份还差一点点火候,不过也算不错了,郑公子说得对,路程遥远,带回去容易在途中震碎,就拉去西市卖掉算了。”洪怀仁轻描淡写地说。

郑鹏眼前一亮,马上说道:“刚收来的酒坊,要有一点好酒压仓库,卖给别人是卖,卖给我也是卖,不如直接卖给我吧,还省了搬搬抬抬呢。”

“这种十年份的女儿红,大约值五贯钱一坛,刚才算了算,大约还有一百六十多贯,价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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