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文学>都市现代>都市最强地师>第二百一十四章 遗物

秦远首先去的地方是胡小仙在华大家属院中租的房子,打开房门,一切如旧,与他们三人那日商议完如何处理那批珍贵药草时一模一样,但如今却恍如隔世。

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秦远顺利登上养肌境,并且成为华东省修行界的供奉,有许多拥趸,也有更多恨之入骨之人。

胡不良身受重伤,掉了一只耳朵,甚至半条命都差点搭进去。

胡小仙更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秦远冥冥中有一种感觉,若是胡小仙没有太大意外,一定会来黄城市,也许会去曾经住过的地方。这倒不是他一厢情愿的凭空猜测,而是有根据的。

因为他之前了解过,胡小仙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盗版青丘山上的那窝小狐狸之外,便只有他相熟信任之人,也就是说,自己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至于为什么她没有去找自己,其实也很简单,胡小仙不想因为她而连累自己,那桂婆婆和胡子行当真心狠手辣毫不留情。

秦远想来,也许她正藏匿在黄城市的某个地方,观察着这里的风吹草动,准备伺机而行。

秦远找遍了房间中的角角落落,这里并没有任何她回来过的痕迹,一切都是那么井井有条,没有丝毫外人乱动的迹象。

他也没有太过失望,其实他在来这里之前,也有推断,胡小仙不可能藏在这么一个随随便便就能猜到的地方,这里胡不良来过,难保桂婆婆不会知道。

秦远找了一件胡小仙留下的衣服,递给闪电金鼠,道:“这是她的气味,找到她,你就有一粒化形丹,正式化形成人!”

皮毛金灿灿,绸缎一般光滑的小家伙愣了愣,抬起小爪子,抱起那件外套,小鼻子使劲嗅了嗅,而后冲秦远“吱吱”点头,告诉他自己已经记下了她的气味。

“走。”秦远将衣服放回原位,便要离开。

“吱吱。”

然而那追风金鼠却没有跟上秦远的脚步,它如同一道闪电般骤然蹿出,与秦远的方向背道而驰,撞在床头柜上,那薄薄的胶合板根本不能阻挡它小型炮弹般的撞击,追风金鼠一头便扎了进去。

“嗯?”

秦远一愣,不明白这追风金鼠要做什么,但可以看出来它绝非想要逃走,不然它撞破的就不是床头柜了,应该是近在咫尺的宽大窗子。

而且秦远也不认为它有逃跑的胆子。

床头柜中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没过片刻,追风电鼠出来了,还拖着一个比它体型要大三四倍的紫色化妆盒,那化妆盒是秦远与胡小仙一起逛街之时买的。

秦远还记得那时的胡小仙在见到这个化妆盒后,腿都迈不动,乌溜溜的大眼睛中全是小星星,渴望到恨不得抢走。

于是秦远便花了六十块钱,将那做工精致的化妆盒买了下来,送给她,胡小仙当时大眼睛都笑成了一道缝,甭提多开心。

“这盒子有问题?”秦远问道。

追风电鼠轻叫着点了点头。

秦远接过化妆盒,沉甸甸的,小心打开,在那一刹那,他的瞳孔骤然收缩。那里面没有太过恐怖的东西,反而是一件极其珍贵物品,那是一枚做工精良,但稍显老旧,雕刻花纹已有磨损的镯子。

这只手镯便是胡小仙一直带着身边,从不摘下,视若珍宝的那件储物手镯!

“它怎么会在这里?”

秦远心中大惊,胡小仙回来过,可她为什么不去找自己,而只是将这镯子留下呢?在那一刻,秦远心中生出一丝不安。

她的情况可能非常差,没有能力保护,但更多的是,应该是想留给他。

胡小仙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答案显而易见,她已经到了山穷水尽之时,说是礼物,倒不如说是遗物!

“找,一定要找到她!”

秦远将储物手镯放进兜里,向追风金鼠下命令道。

皮毛犹如黄金的追风金鼠毫不犹豫,快速在屋中转动一圈,它行走的轨迹就是胡小仙在屋中行走过的轨迹。秦远眼前不由浮现一个画面,那位精灵般美丽的女子,在卧室中流连片刻,将储物手镯摘下,小心放在化妆盒中,又来到在厨房中驻足片刻,看着那些洗刷干干净净的厨具,面带微笑,又来到客厅,抱起她的洋娃娃,坐在餐厅椅子上,发呆片刻,最后洋娃娃放回原处,去除自己留下的所有痕迹,推门而去……

秦远的心脏愈发跳动如擂鼓,有怜惜有着急,跟在追风金鼠身后,大步而去。

他一定要将胡小仙找回来,无论她受了多么严重的伤势,他也要将其救回,现在的他不缺钱不缺势,治好她的伤并非难于上青天,大不了就给沐清雨多卖命几年。

同时,他对胡小仙也十分恼火,这是要做什么,不告而别,一个人潇洒离开这个世界,成为他一辈子都难以释怀的遗憾?

所以,在找到她之后,他一定要狠狠揍她屁股!

追风电鼠十分娇小,只有小老鼠大小,除去尾巴不到五公分的长度,但速度极快,近乎脚不沾地,快速从华大家属院离开,来到华大校园中。

它心中充满了对化形丹的渴望,也能感受到秦远的着急,又是被秦远“俘虏”之后的第一件事,三者加在一起,足以让它使尽吃奶的力气。

“吱吱!”

它已经确定找到了胡小仙的踪迹,现在要说的便是顺藤摸瓜,只要她行走的速度没有快速秦远追踪的速度,便早晚能够将其找回。

“干的不错。”

秦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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