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文学>青春校园>落神之天>第112章 瞒天过海
能够应用灵域,是超人类的一个标志,这很重要。”燕赤霞最后总结道。

“这就是说,人死后,**湮灭,但是只要灵域不灭,还不算真正死去?”我有些吃力地分析道。

“就是这样。”燕赤霞赞许地点点头:“不过一般人没有完整的灵域,不过是一片混沌。**湮灭,灵域自然就消失。超人类不一样,除了**,还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灵域,这是第二个生命存在。”

我连连点头,有些羡慕地看着木思风——这家伙,已经是超人类了,形象点说,就是拥有了真正的三魂六魄,还真的不容易死掉。

说半天,这起死回生也不是真的把任何死人救活,而是要死去的人,灵域不灭。这种情况,正常人是没有的,除非生命力极其强盛,或者本身是超人类。

难怪燕赤霞敢拿灵王的死做一场赌注,这个赌命的胜算,大得多了。

一番热烈的议论之后,我大到的,对于这些神秘的修士,又多了几分羡慕和好奇。

而灵王更是信心十足,准备随时找死了。

但是要怎么个死法,才能掩人耳目,骗过朝廷提刑官的查探检验呢?

燕赤霞语出惊人:“事实上,你现在已经死了,你七日前被逍遥王戳了一指头,那可是偷天指。你们知道什么是偷天指?偷天指,是天外绝学,八百年前,被一个进京赶考的穷书生在山中机缘巧合寻得。这个书生天资聪颖,用了十年,便参悟了偷天指的奥义,成为一个很强的修士。据说他用一根食指按中人身,便会让人肌体五脏都化为碎末,经脉寸断,骨骸腐化。一根中指点中人的额头,便能毁去一个人的灵域,吞噬掉人的灵魂,让人变成一具活尸。他也从此再无敌手,名扬天下。”

我自作聪明地插口道:“这书生,便是逍遥王了。”

燕赤霞瞪了我一眼:“他不是逍遥王。”

我微微一愣,有些尴尬地挠挠光头,像个装逼的小孩,不敢吱声了。

燕赤霞继续讲述道:“古代崇文尚武,这书生文武双全,一度做到浙江巡抚,成为江南一方诸侯,倒也为老百姓做下了不少好事。江湖和官场的头面人物,都对他敬畏三分。可惜他虽然战力天下无双,终究没有修得正果,年寿到了六十岁,便大限将至。恰好那一年,宫内的一个年轻王爷巡游江南,在杭州居住在了他的府内……”

“这个王爷,便是逍遥王了。”我忍不住又多嘴多舌起来。

木思风和嫦玉楚都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那神态就像看个小孩,好像告诉我,白痴都知道了。

燕赤霞脾气火爆,最烦别人啰嗦插嘴,干扰自己的思路。他铜铃大眼一瞪,凶神恶煞一般跳了起来,抬脚便朝我一个飞踹!

这套路我早习惯了,连忙娴熟地一个闪身,躲出老远。

他也不是真踹,以他的能耐,要踹一个人,我哪里能逃得掉,不过是恐吓我罢了。

“再多嘴,老子一脚把你踹出去!”他破口大骂,坐回椅子上继续讲道:“这逍遥王叫刘秦,年纪轻轻就做了王爷,据说是当时皇帝的一个私生子。虽然没有跟着皇姓,却深得皇帝宠爱。可是这小子心术不正,极为好色,当年住在那书生家里,便诱、奸了他家还未出阁的小女儿,那小姑娘被家长一番训斥,一根绳子上吊死了。这下,逍遥王便闯下了大祸!”

“于是那浙江巡抚一怒之下,便用一根中指,抽去了那逍遥王的魂魄,然后自己元神出窍,进入了那逍遥王的身体内,夺舍成功!他变成了活到现世的逍遥王!”我福至心灵,把自己不知道哪辈子记忆里看的神怪小说整理出来,编出了这么一个结局。

其实我倒不是喜欢讨人厌,而是极为忌恨这大胡子老混蛋,要不是他,老子还在那个安逸的现代都市,当着自己的图书馆长!

我已经习惯搅合这老混蛋,只要让他不高兴,我就变、态地很开心!

我得瑟地看着燕赤霞,等着他发火,却意外地发现,老家伙愣住了,有些古怪地看着我:“徒孙,你怎么知道的?那书生还真的夺舍了,不错不错,你是自学成才啊。”说着便真的呵呵笑了起来,很是开心。

木思风和嫦玉楚都有些惊讶地看着我,这一次,眼神不同了,有些刮目相看。

“那后面又怎样了?”我迫不及待地追问起来,这听到要紧处,若是听不完整,还真是难受。

“想听呀?给爷爷沏壶茶来!”燕赤霞嘿嘿笑道。

我暗自骂了几句,只好屁颠屁颠的提着空茶壶,跑出了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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