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婚礼的现场,所有的布局和流程与我听到世纪公园这个词之后的猜想大致无异。各种颜色的气球在半空中飘荡,拼凑成一个大大的。而观众所站立的位置刚刚好也是一个心字。嫩绿的草坪上还有一条用玫瑰花瓣铺成的小路,在小路的开端摆放着一个挽着手的石雕像,而路的尽头呢则是一个用来放电影的大荧幕——我所有的猜想都对上了,这并未不是因为我本身是这个行当的,我相信,在我们婚礼界还没有谁想出了这么一个幼稚的婚礼现场。我所有的猜想都归功于一个人:阿哲!

我记得临近高中毕业的时候,我们一群人坐在海边吹风,大声地喊出自己的梦想。轮到阿哲的时候,他忽然看了一眼身边的晓婉,然后清了清嗓子喊道:”我要在本城市最大的一个公园和林晓婉同学结婚,我要她光着脚丫踩在布满着玫瑰的小路上,在路的尽头,会有我亲自给她穿上属于灰姑娘的水晶鞋。然后呢,还有一个大荧幕上边放映着我们的每一段回忆——“

我好似在那漆黑的荧幕上又看到了阿哲满是幸福的笑脸,我的脸上忽然也从容地笑了,只是在无人注意地情况下抬手擦去了眼角的泪水。当亲朋好友都已经到齐了,音乐也响起来的时候,我环视了一周也没有看见叶欢的影子,在这情况下,以他率真的性格是不会出现的,最多也就是在酒宴上露个面而已。其实,如果不是晓婉事先把伴郎这个活交给我的话,我知道了阿哲的死讯此刻也不会再出现。

在婚礼的整个流程中,我和佳瑜的表情都高兴的有点牵强,幸好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新郎和新娘身上这才避免了不必要的尴尬。当我看到林父握着晓婉的手迎面走来的时候,我凄凉的心境里忽然来了一阵春风拂面的温暖。如果说,整个婚礼的氛围中我和佳瑜都在为阿哲的死讯而惋惜哀痛着,但在看到晓婉穿婚纱的这一刻,我却为自己自私地笑了一下。当她光着脚丫踩在花瓣上一步步向新郎走过来时,我忽然想起了席慕容写过的一首诗: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儿,那是我凋零的心。

就在新郎弯腰要为晓婉穿上那双水晶鞋时,我却拽住了他的胳膊,朝他绅士地一笑。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说,我也不想作任何解释,就那么简单地弯下了腰从身后打开了那个鞋盒,掏出了那双十年前她梦寐以求的水晶鞋。晓婉的表情先是一愣,后来我就看见她用手捂住了嘴,紧接着是大滴大滴的眼泪落进我的后脖领。我在眼泪落到肌肤上还保留着余热的工夫为她穿好了鞋子,在起身的时候那只手本想在勾一下她的鼻梁,却又尴尬地缩了回来,我退到新郎身后又是绅士地一笑。新郎和在场的观众都以为这是婚礼的一个小插曲,倒是仍沉浸在欢乐之中没觉得有什么欠妥的地方。可就是为了这么一个插曲我汗流浃背的跑了一个大上午,而阿哲却精心准备了十年,现在却是为别人做了一次嫁衣。想着阿哲省吃俭用地攒钱,每天为了省下十块钱辛辛苦苦地戒了烟,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在另一座城市呆了三年的画面。我垂在裤线上的双手再也忍不住地抬起来捂住了脸,为了不让自己哭出声来拼命地咬着自己的手掌,只有蜷在礼服里面的身体不停地颤抖着。当我看见所有人都在用看老情人的目光看着我时,我才努力地控制住自己不耽误婚礼如约地进行下去。

“王凯文先生,你愿意娶你身边的这位林晓婉女士为妻吗?无论贫穷富有都与她相濡以沫、共度此生。

“我愿意。”我嘴边嗫嚅着,这句我愿意是我打心底替阿哲说的,我想如果真的有在天之灵的话,他看到晓婉现在过的还算幸福,应该会感到欣慰了吧。

我总算拖着身心俱疲的状态将整个婚礼进行了下去,到了酒店的时候,我和佳瑜率先走进了包房打算休息片刻。可我们没想到,叶欢已经有些颓废地坐在了包房里,佳瑜也没有理他而是一把将旁边的小寻抱在了怀里。无知地孩子顽皮地玩弄着母亲的头发,而我也是无精打采地坐在了叶欢的旁边将兜里的烟掏出来递给了叶欢。

“别当着孩子面抽烟,你们俩去卫生间吧!”佳瑜说道。就在我们两个刚要起身出去的时候,晓婉和她的丈夫却带着一群老同学蜂拥而至。我看着那些面孔,有些尚且记得,有些却开始模糊地叫不上名字了。

“干啥呢你们三个,借着人家婚礼的机会在这豪华包间开家庭会议呢啊,神情这么庄重!”率先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就是高一时的学习委员,他这个人爱耍些小聪明,与大多爱耍小聪明的人一样,心里有能,嘴上无德。

“什么三个啊?四个好不好,我们家小寻这么活泼你愣是没看出来,这几年眼神不行了啊!”佳瑜为了缓解气氛当即说道。看着有些印象的老同学纷纷过来热情叙旧,我也不好在阴沉着脸,随即和大美丽、王楚轩、小泥猴等他们高中时关系铁的逗趣了起来。唯独叶欢还是埋着脸坐在那里,就连别人夸他儿子的他也连眼皮都不抬一眼。

“大家先不用管他,他这是跟媳妇置气呢,大家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好好叙叙情,我招呼一下就过来。”晓婉说完之后就转身离开了。

众人一听是他们夫妻二人在闹别扭,就纷纷劝了起来。“你们两个从高中的时候就在一起了,还有什么可生气的啊?”

“就是嘛,现在听说叶欢开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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