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文学>都市现代>先婚后爱的我们>第四十二章

25岁那年,我过得格外辛苦。

这份辛苦恰好就是我跟莫佳情薄缘浅的幸与不幸。

记得正是那年,蚊子为了追随她当时的男朋友,执意辞去现有工作,陪家人过完元宵佳节后,她背着厚重的行礼,满怀雀跃之心踏上南开列车去了深圳。七个月后,她什么都没说又只身离开深圳独自去往北京。在北京的头半个月里,她东奔西走换了三个住处,第四次搬家,搬进了一套男女合租屋,三男两女,却唯独认识了格格。

三月过完的时候,空气中的湿冷让人每天都想裹上一床被子出门,芸豆终于在这个寒冷潮湿的春天打定主意——南下投靠她小姨。临别前,芸豆坚持她不是去谋事业,只是想感受感受什么叫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她这个人就像她说出的话一样不可爱,我跟加菲猫在埋怨声中将她送进了登机口。

转眼又到八月桂花飘香之际,一年一度的高考大战算是彻底结束了,我在左邻右舍的议论与街头巷尾的喝彩声中,品味着几家欢喜几家愁的滋味。加菲猫躲在傍晚的树荫里,绿皮西瓜被她啃得无精打采,随着最后一批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的,还有她第一次教师编制考试失利的回复。三天之后,她躺在惠州一家私立学校的教师宿舍里,给我发了个信息:明年我就回来。

古人在夏日秋风里吟唱着: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我像一个被落下的洋娃娃,在按部就班的墨守成规里眼望天际无法释怀。

菜菜子却一天天的精神起来,既因我没有像她们三个一样背井离乡,也因我在城东中心上着班。这也这就是为什么,当我在那个深秋的傍晚试探性提出想要去外面闯荡历练时,菜菜子大发雷霆的原因。

我躺在809的大床上,重重翻了个身。

没想到,过了十年,我还会也还能再次记起我是为了什么跟菜菜子吵的架。

叶利民说得没错,人的记忆真的不会消亡,不被记得的,只是被岁月沉淀在你脑海中的最深处。只要敲打得够狠,再深的海也能激起一片涟漪,再沉淀的岁月也能记忆犹新。

我侧头看了看摆在床头柜上的闹钟,已经是下午四点了,不知道姜北笙是不是已经将我的行礼送到了。

我吐了口气,猛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给前台拨了个电话。这种电话竟然也会无人接听,人若倒霉,别说猫猫狗狗,就是一架电话机子也能将你欺负得够呛。

我放下电话,起身下床,从嵌在墙壁里的穿衣镜中见到了一个衣服上爬满褶皱的丧气女人。

这个女人,不违心的分析,有着与实际年龄并不相符的外貌,或许要得益于她有一副偏瘦的身材,又钟情宽松素色的穿着打扮;又或许是因为她有一张没有化妆却朝气蓬勃的脸;再不然,就是她那头乌黑蓬松的长发,让她远离了中年脱发的危机与尴尬。不管是哪一个因素在别人眼里发酵,这个女人都不能算是一个很大众化的女人。

我定定望着这个女人,想起离开咖啡厅时,莫佳突然改变主意不让我参加晚上的喜宴,而是按照他的要求,在这个酒店住五天。五天里,我必须陪他做好五件事。

在可以点蜡烛的西餐厅吃一顿牛排;去电影院看一场浪漫的爱情电影;坐在帐篷前面数一次午夜的星星;骑着自行车在北京大学附件转悠一圈;逛一天游乐园。

这五件事,横看竖看都是关系发展良好的情侣才会一起干的事,莫佳想表达什么?想跟我谈恋爱?呃,不对,依照我们现在处境,说得更准确点,是来一场刺激的婚外恋。

看来,他想毁掉我婚姻的决心比我想象中的更要坚定。

如果这是他真实的意图,如果这样做他真的可以留下蚊子,我并不介意恶心自己陪他演往这五场戏。

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已经不再纠结的我突感一阵头痛,要不要这么倒霉?

“我去餐厅看看晚上的用酒,呃,你呢?”

叶蓓穿着一条经过改良长至脚踝的旗袍,颜色是俗不可耐的大红,她穿着却极好,海藻般的长发上戴着一个镶碎钻的发箍,没有耳环,脸上的妆是重新画过的,不似中午那般浓烈,但异乎寻常的适合。

除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她手上再没有多余的饰物,也没有提包,只在臂弯里放了一件白色复古风衣。配合脚上那双浅白色的细高跟鞋,我不得不说,她很会打扮自己。

我慢慢收回打量人的目光,淡淡一笑:“莫佳没有告诉你吗?我晚上不能参加你们的婚宴。”

她微微一愣,眉眼中的忧愁转瞬即逝,再看,已经能看出几分得意。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性格互补?

老谋深算的男人最终还是娶了简单肤浅的女人。

“他当然有跟我提过,真是遗憾。”

我嘴角抖了抖:既然是一件憾事,大姐你能不能别用这么愉快明媚的口气说出来?

给自己留点脑子,才是替自己长点面子。

我决定换个话题。

“你跟莫佳认识多久了?”

叶蓓脸色一顿,立刻变得警觉起来:“我跟我家老莫认识很久了。当初还是他主动追的我,我看他年纪有点大,一开始并没答应……”

我马上意识到我问了个蠢问题。

幸好,电梯门在这个时候叮咚一声打开了,我不好意思的冲她挥挥手,几乎可以用上“落荒而逃”四个字来形容我当时离开的迫切。

男人追求女人的伎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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