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吧!”贺军尧把碗推到方默南面前。

程世喜看得嘴角直抽抽,他倒是会讨巧。哼!他冷哼着 撇过脸。

方默南看着眼前饭菜的份量,刚刚好!她抬眼笑着道,“你们也吃!别光顾着我!”

常久春和廖劲凯看着营长和那个长的俊美的男人,一番刀光剑影,有些傻呆呆的回过神儿来,低垂着头,“呃!”

贺军尧拿着公用的勺子,又给廖劲凯,盛得满满的。

“营长,够了,足够了。”廖劲凯手捂着碗道。

“吃饱!”贺军尧道。

“哎!”廖劲凯重重的点头,这俩字里包含的很多,让他不要在意,在这里就像是在家里一样舒服自在,别拘着自己了。

廖劲凯抄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嗯9是这样吃舒坦。

谁家吃饭也没有七、八个碟子摆的满桌子,也只有家里来客人了,还是七拼八凑才会凑足了。平常的时候能炒上三、四个菜就不错,那生活水平就老高了。日常也就一个菜,或者是一碟老咸菜配上主食,那就是一顿饭了。

几人不言不语,吃饭的速度就快,吃完饭,他们移驾客厅,闲聊一会消消食,再治病。侍者端上清茶和柠檬水,又悄然退下。

“嗯!野味之逊于家味者,以其不能尽肥;家味之逊于野味者,以其不能有香也。家味之肥,肥于不自觅食而安享其成;野味之香,香于草木为家而行止自若……二者不欲其兼,舍肥从香而已矣。野禽可以时食,野兽则偶一尝之。野禽如雉、雁、鸠、鸽、黄雀、鹌鹑之属,虽生于野,若畜于家。为可取之如寄也。”廖劲凯扒了扒了头,喃喃自语道,“古人诚不欺我,果然有其道理。”

今天两道菜里有野兔、野猪肉。

“这是清代李渔将野禽、野兽和家禽、家畜之肉作了比较后说的。”方默南看着他笑眯眯地道。“看来你真打算开餐馆了。”不然不会这么说,做足了功课。

廖劲凯挠了挠头,哆了口清茶,笑了笑道,“你们走后我想过,这是一条路子,而且我祖爷爷曾经就是大厨。也算是继承家业了。”他顿了一下道,“再说,岭南人吃的杂、野味也多。”看了老人家留下来的菜谱。自然也就懂的多了。

“其实在味道上,野禽、野兽与家禽、家畜相比,野味之香是胜于家味的,但其营养价值却无太大的差异,一样一样的。说野味进补,其实不尽然。国人的“动物消费”天下闻名,“皮可穿、毛可用、肉可食、器官可入药”的开发是自古至今的习俗。”方默南接着道,“ 岭南人的“野味文化”盖世无敌,“四条腿的除了板凳,天上飞的除了飞机”。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 当野生动物莫名成为人们大补或炫富的资本时, 有些历经了几次自然界生物大灭绝和几百万年进化至今的动物,可能在短短几十年中就被咱给吃光了。 当滥吃野生动物而带来病菌传染或疾病肆虐时。 会导致物种灭绝的多米诺骨牌纷纷倒下,这些血腥饕餮酿成的苦果最终极有可能导致人类的灭亡。”

“有那么严重!”程世喜挑眉道,抿了口茶,一双桃花眼有些不相信。

也难怪他不相信,这让她想起*和果子狸。虽然一时制止了人们的口腹之欲,但好了伤疤。忘了疼,‘风波’过后,继续吃!靠“食野”炫身份,炫的是野蛮愚昧,说真的,吃野味不图吃的什么,就是为了面子好看,吃这个有面子。吃的是面子,当然也就是以能吃到珍稀的野生动物来彰显出自己的身份,要么是有钱,要么是有权公款消费,这应该就成了目前吃那些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的主力军了,有权有势的吃珍稀保护动物,相对少钱少势的普通百姓,能吃饱就不错了。

方默南顿了一下道,“不过人们就喜欢吃野味。这点你说的对,岭南自唐朝以来就背上什么都吃的恶名,纯属风俗习惯的影响和少见多怪。人们爱吃野味有着其深远且特殊的地理和历史原因。地理上,岭南地处亚热带,周围群山连绵草木丰茂,众多野生动物聚居。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里既靠山又临海,自然有多种吃的选择,远古以来的这里的人们就是野味菜与海鲜菜的创始人,是他们适应性强的生存能力造就了野味菜和海鲜菜。”

“还有就是这里气候炎热,冬季不须穿棉衣,盖厚被,一年大部分时间只须穿汗衫、t恤。不讲究穿,当然有更多的时间讲究吃。”方默南打趣道。

“噗嗤……呵呵……这倒是个理由。”程世喜笑道。

“真正的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融入自然 ”方默南哆了口柠檬水道。

“声音之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为其渐近自然;吾谓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渐近自然也。”廖劲凯憨憨地笑着道,这几天他看可没少捧着老祖宗留下的菜谱,里面不仅记载了菜谱,还有怎么吃对身体有益的,养生之道。当然速度不快,还得查字典。只是粗略的翻了翻。

“这个何解!怎么烹饪还跟音乐扯上关系了。”程世喜不解道。

方默南解惑道,“李渔以音乐与烹饪作比较,认为声音中的丝弦声(如弦乐器的二胡、高胡,弹拨乐器的琵琶、阮)不及竹管声(管乐器中的笛、笙等),竹管声又不及肉声(人的歌声),原因在于它更接近于自然。饮食也是同样的道理。脍(细切的鱼、牛、羊等肉)不及肉(禽鸟之类野味。《正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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