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长龙的病大约还要多久?”贺军尧手里的筷子不停,头也不抬地问道。

方默南筷子一顿,“大约还要一个多星期,他的双腿就能恢复的差不多,不过想要走路,还得复建。复建可是很漫长的,比治疗还漫长。不过这些就交给医院的专业人士吧!咱不和人家抢了。”

贺军尧点点头,看着方默南地眼神满是柔和。

“不愧是百年老店,味道就是不差!”方默南抬眼正好看见他柔情地眼神,打趣道,“不会又说我比花好看吧!”

“咳咳……吃饭!”

“嘻嘻……这砂锅白肉真好吃!”方默南看着贺军尧难为样儿,傻笑道。

砂锅白肉吃时蘸油、蒜泥、腌韭菜花、腐乳汁和辣椒油,汤味浓厚、肉质鲜嫩、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方默南吃的是喷香,满嘴流油。

“在三九隆冬之季,吃上一个砂锅白肉,香在口中、暖在心头。”贺军尧给玉哥儿夹完才开始吃。

接下来一门心思吃饭,这速度自然就快。

方默南吃饱喝足放下筷子,贺军尧这边也是吃了个底朝天,两人结完帐,穿戴好衣服,向外走去。

贺军尧去了厕所,所以方默南则和玉哥儿就站在走廊上等他们。无所事事的她打量着建筑,内部装修典型的清代宫廷式样。

这也难怪了砂锅居本来就是官府菜的典范,清宫廷在每年的正月初二,有一种独特的满清风俗,吃皇帝亲祭的神肉。祭祀用的猪,必须是通体纯黑,无一根杂毛。因此,民间称这种祭神的黑猪为“黑爷”。

祭神后分给侍卫大臣吃。大块的猪肉不进盐,祖制禁用酱油,成了名副其实的“白肉”。皇上皇后率领百官祭祀,皇后亲自打理祭肉,赏给王公大臣“进克食”用满族话叫“吃祭肉”。

吃祭神肉时,君臣都一律不加佐料,白嘴吃白肉,又称“吃晶饭”。这实质上是“忆苦饭”,皇家如此赏宴群臣,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记昔日围猎射骑之艰苦生活。使得子孙后代不忘满洲习俗。

拜帝王赏赐,即便白肉无味,王公大臣不得不吃。当差的侍卫苦不堪言。尤其是宫廷晚上当班的,每天凌晨下班刚回到办公室,白煮肉准时端上来了,谁也无法下咽,宫廷内想出了各种应对办法。

其中在乾清宫当差的侍卫。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预备一种渍过酱油的草纸,吃时将草纸浸在肉汤里,将肉浸在肉汤里吃,有酱油之用,无酱油之名,就不违反祖制了。

要说这清宫白肉煮的是没的说。功夫到家了。肉片有手巴掌大小,有肥有瘦,切薄到可以跟京城冬天卖羊头肉媲美。真是凝脂玉润,其薄如纸。

当然白肉蘸酱汁,夹在卷子里吃,甘腴适口,肥而不腻。而要是干巴巴的啃。味道自然就不那么好吃了。

王府吃祭神肉时有剩余,就把祭祀用的全猪赏给更房的更夫们享用。以后。更夫们与曾经担任过御膳房的厨师合作,用一口直径约四尺的大砂锅煮肉。那口据传是明代年间的大砂锅,实则是铁锅上面接了半截缸沿。由于这口大砂锅,久而久之,人们就将和顺居亦称为砂锅居了。

方默南站在走廊外看的正出神,一个大力的撞击,直接把她给撞的踉跄地退后两步,直接撞到了熟悉的胸膛,身体才稳住了。

贺军尧从卫生间出来就看见这一幕,吓得他飞也似的接住了方默南,“南儿,没事吧!”

玉哥儿则飞了起来扑棱、扑棱地扇着翅膀,一双鹰眼瞪着撞人的人。

“对不住!不好意思,俺急着上厕所,真是对不住!”来人弯着腰,双腿夹着,一脸的痛苦的样子。

贺军尧眼睛眯了起来,扯淡明明是想抓玉哥儿,他眼睛又不瞎!别有深意地看了下他的腰间,他不动声色的拉着方默南侧了下身子。

方默南抬眼看向他时浑身打了个机灵,“人有三急,你先走吧!”虽然心中震惊,但脸上亦是不动声色,掂起脚尖,在贺军尧耳边小声嘀咕道,“他手里有枪,不是官身,还背着人命。”

玉哥儿灵性可比人类强多了,所以扑棱着翅膀就没停下来,发出刺耳的嘶鸣声。

“笨蛋!”方默南恨不得拔光玉哥儿身上的毛。

而就在他和贺军尧两人擦身而过时,两人同时出手。他摸向腰间,而贺军尧一道暗劲打出,掌风直接击中了他的丹田。枪还没有拔出来,人直接便向后飞撞出去,这么近的距离直接撞在墙上,‘砰……’的发出好大的一声响,栽落在地,木制的墙皮震落了半面墙壁,盖在他的身上,人却是一动不动了。

贺军尧心念一动枪自然落到了他的手里,南儿说他不是官身,“五四手枪,不是境外流进来的那么就是警用的,警用的都有编号,相信很快就能得到相关的信息。”

贺军尧这边发生这么大的动静,早有店内的人报警了。

很快派出所的民警就赶到了,看见贺军尧手里的枪,民警同志纷纷举起了佩枪,“举起手来!”

其中一个高大的民警向贺军尧走去,身后的同事急切地叫道,“疯子,你干什么呢?没看见他手里有枪啊!”

他走到贺军尧面前,举了个军礼。“啪……队长!”

顿时碎了一地的下巴,原来认识啊!

“封志!”贺军尧看着眼前的眉清目秀地脸孔,熟悉的脸孔勾起他的回忆,随即叫道。

“是!队长!”封志激动地热泪盈眶地说,他没想到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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