烩菜据说在宋朝的时候,佞臣当道,秦绘等奸人把持朝政,于是一些志士就把各种菜蔬炸过烩在一起,说大家把它当成秦绘,食其肉,饮其血,很快便在百姓之中流传开来,后经历朝历代的不断丰富改进口味不断改进。

北方人对烩菜情有独钟。婚丧嫁娶、过年逢会,亲友聚餐,满月席、寿宴,几乎离不开烩菜。烩菜因种类繁多、配料齐全、汤醇味美、营养丰富、价格低廉而成为家喻户晓的名菜。

民间多用于筵席“垫底”。

主料有蹄筋、土豆、炸酥肉、肉方、肉条、炸肉丸、粉条、油面筋、腐竹、青菜、炸豆腐等。连汤带汁,满满一大盘,即充饥又解馋,耐饱耐渴,稀里呼噜,一顿狼吞虎咽,最适合粗喉咙大肚皮豪爽的汉子,人人觉的值得、划算。

烩菜容易,但备料、处理食材得花费些时间,孙有信没有做生意前,在家帮着姨姥姥烧火做饭,是很有心得,所以也帮着择菜。

姥姥接到电话后,就匆匆的赶了回来,带回来一大兜馒头。

姥姥陪着孙有信,聊天说话,方默南则掌厨烩菜。

“有信来了,你妈好吗?”姥姥笑着问道。

一句话把孙有信给噎了个半死,“呃……大姨,我从京城过来还没回家呢!”孙有信挠挠头,尴尬地说道。

“工作重要,工作重要!”姥姥讪笑道,赶紧转移话题道,“小妞妞还好吧!”

“我岳母照看着,好着呢!长的白白胖胖的。”孙有信说起女儿,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

孙有信的女儿只有三岁,说起育儿经。两人聊的投机。林老爷子抱着嘟嘟进了厨房,孩子妈还没起呢!

有小嘟嘟的加入,三个人聊的更起劲儿了,一直聊到方默南做好了菜。

方默南做好饭菜,卢娜他们一进了厨房。

卢娜挤挤眼,一脸拜托道,“连婶,麻烦你把这些鱼处理了。”

这个时候,黄依琳倒是上道,“钱我们会照付的。”没法子肚子饿的直叫。这时候那还顾及的面子问题。

方默南朝连婶点点头,连婶提着桶把几条鱼处理了一下,一条清蒸鲫鱼。红烧鲤鱼,三文鱼直接切片蘸上蘸料酱油加芥末拌匀,生吃。

这些家常做法,连婶做这些轻而易举,很快就端了上来。

方默南他们吃烩菜。黄依琳吃鱼,连婶把热好的馒头放在他们面前。

简慧心才姗姗来迟,胖子赶紧上前殷勤的伺候,她使劲儿掐了胖子的后腰,让她一下子睡到午饭,实在太丢人了。

胖子忍着痛。窃笑着伺候爱人坐下,昨晚上实在太疯了,把积攒了一个多月的公粮全数交给她了。

不过这个时候。没有人调侃简慧心,有外人在嘛!才让她放下心来。

“慧心!先吃,我喂小嘟嘟。我做了牛奶蒸蛋。”方默南从老爷子手里接过嘟嘟,顺便用眼神制止了简慧心。

“嘟嘟,咱们吃饭喽!”方默南给嘟嘟戴好围嘴儿。拿起勺子,耐心的喂孩子。

“唔!”孙有信满意地竖起大拇指。“好吃!”话落咬了一大口馒头。

卢娜也吃的欢实,谁不知道南南亲自下厨,那绝对不能错过。

“表舅,这粗瓷大碗如何!”

方默南喂着嘟嘟,忽然朝孙有信问了一句,原来方默南一心二用,细心的喂着孩子,眼睛去观察着黄依琳他们的神情反应,所以才会如此问。

黄依琳两个人吃鱼吃的欢,但脸上的表情确实十分纠结,煞是好看,鱼做的很好吃,可是这盛鱼的盘子,实在让黄依琳不敢苟同。

不用椭圆形的鱼盘子,起码用细瓷盘子,可他们居然用粗瓷大碗。哎呀f依琳似乎能感觉到上面掉下来的渣子。可是这鱼肉实在爽滑细嫩,实在好吃的不得了。

孙有信十指触摸着粗瓷大碗,“一种亲切感涌上心头,这种玩口径约有一大揸,碗皮厚实粗糙,色泽暗灰,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和细瓷花碗放在一起,只能让人联想到一个是公主、一个是灰姑娘。

当然也有模样俊俏的——碗口多了两道蓝边的那种,让我想起小时候和妹妹争抢的那种。那种轻薄纯净靓丽的细瓷花碗,当时乡下可是很少见,即使有,除了让他们这些孝子欣喜若狂外,也绝不会得到大人的宠爱。

一来太贵,二来易碎,三来费工夫,四来烫手。

哪里赛的过这粗瓷大碗,盛上一碗饭,夹上点咸菜,往那一蹲,甚至走东家串西家,可以有滋有味儿的吃上一阵;若是换上小碗,妈呀!就是吃了四大碗我还是觉得没吃饱,刚蹲下又的起身添饭,刚聊的话题又得打断,还不把人烦死,本来就想趁着吃饭的功夫歇歇身,听老人讲讲古!都得作罢”

“呵呵……没想到我会怀念。”孙有信接着道,“吃烩菜就是要用这种碗,才带劲儿。透着乡下人的朴实、实在!”

众人听着孙有信的话,都是一脸的感慨认同,这粗瓷大碗大家伙儿可是都用过,有的甚至现在还在用。当然方默南除外。

黄依琳嫌恶地撇撇嘴,嘀咕道,“泥腿子,就是泥腿子。”

常久春耳朵尖,不咸不淡地说道,“我们是农家乐,有些人不懂喽!”

“黄女士,光吃鱼,馒头不好吃嘛!”方默南挑眉问道。

黄依琳他们两人只吃鱼,对于放在桌前的馒头是一动也没动,似乎对此一点都不感兴趣。

见方默南问起,黄依琳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这些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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