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笑归玩笑正事还要做,李恪拿出一张地图平铺在书桌上面,这张地图并不大,正好将书桌中间覆盖,上面只有各州,小城镇,村落并没有标注。
一路往南,群山连绵,他们现在在沂水城,从这里去平州一共有三条路,但为了抓紧时间,李恪选择最近的那条路,这是一条笔直向南走的路,一路上穿山越岭,其中最危险的地方便是距离平州最近的夹子山,自成天险,道路崎岖,更重要的是这里有一处山谷,山匪在山上埋伏是最好的选择地点。
如果他是山匪绝对不会放过这种有利地形。
修长的手指点在夹子山三个字上面,李恪毫不犹豫的道,“我们从这走。”
剑眉微锁,秦秋雨摸着下巴,其实他更看好另一条路,虽然绕远路但是安全啊!“这里会不会太危险了?”
“咱们这一趟不是游山玩水,一路上可以走走停停,我们得抓紧时间,不仅查案还要查山匪是否勾结官员,迟一天,百姓多受一天迫害,多提心吊胆一天!”
走这条路是最近的,半个月能够抵达平州,若是换其他两条路,则需要多七天的时间。
“行,那就从这条路走。”
“程将军怎么说?”
捧着茶杯,程咬金在旁边一言不发,李恪扭头认真的凝视着他。
程咬金的想法和李恪是一样的,兵贵神速。
夕阳时分,县令府的宴会开席了,李恪也算是见到了县令的小姐。
长得确实不错,白皙柔美的瓜子脸一双盈盈妙目,未说先笑,又带着几分羞涩,梳着时下流行的飞云髻,上面插着金子制作成的精致的步摇,摇头晃脑之间,步摇轻轻闪烁,划过眼眸是一道流光,又为她添了几分灵动。
他开玩笑的道,“秋雨,要不然你就把这姑娘带回去。”
就这?秦秋雨冷哼一声他才不稀罕呢,这个姑娘可没教坊司的花魁好看!
一顿觥筹交错,李恪喝了半杯酒,下面的官员一杯到底,等到晚宴结束众人回房睡觉。
第二天一早,夜幕还没落下,远处的地平线只有一条白色的线条,李恪他们一行人就起床了,下人老早就准备好早饭,吃完饭他们又浩浩荡荡地离开。
昨天是在众众目睽睽之下进城的,但是今天走的时候,阡陌交通四通八达的街道上一个人都没有,这座城池百姓们才刚刚起床,做生意的也只刚把门打开,唯独教坊司哪类地方还是热闹连天,红红火火。
离开沂水城往南走,一路上倒没发生什么幺蛾子,格外的平静,以至于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山雨欲来风满楼,这种平静下反而让人更加的心生警惕和紧张。
“前面就是夹子山了。”
一夹马腹,秦秋雨勒住马绳停下,精壮的大青马响亮的啼叫。
李恪是坐马车的,他会骑马,而且骑术精湛,但是在程咬金他们眼中蜀王殿下是吃不了苦的,所以从沂水城出发的时候便要了一辆奢华金贵的马车,可以说这是沂水城最好的一辆马车,车身又百年楠木打造,两个大车轮刚刚刷过油,亮眼夺目,宽阔的马车里面能够坐得下五六个人,甚至中间还摆放一个小小的方桌,用来沏茶吃饭。
这一路上他们在外面骑马,李恪坐着马车悠悠闲闲,他白日拿起一本书看看,时不时透过窗户看看外面的风景,群山遍布,绿草茵茵,和现代钢筋混凝土不一样,这里是原生态的美。
没穿越前他也喜欢爬山,喜欢那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清闲,但是现代的山也早就被现代文化所侵蚀,漫山遍野都是人,做生意的比比皆是,山是丛林茂盛,但是水却不够清澈了。
但这里却不一样,绿油油的树林遮天蔽日,溪水清澈见底,可见鱼儿自由自在的游动,天空是明亮的蓝色,白云大朵大朵的,山上也会有采药人,他们穿着粗布衣裳,背着箩筐,手中拿着镰刀,当看见身穿铠甲的士兵后,采药人自觉的躲避,
穿过山前面又会有农田,日头正当午,耄耋老人却在田间牵着牛耕耘,田埂上稚嫩幼童专心致志玩蚂蚁和泥巴。
忽然间,蚂蚁四处逃窜,前方是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小孩从没见过士兵,见他们穿着铠甲手中拿着武器,害怕的大声喊爷爷,这个时候老爷子便会放下手中的工具,匆匆忙忙跑到田埂上抱着自己的小孙儿,结果却发现这群士兵只是过路,对他们并没有恶意,甚至看都没看一眼,士兵们簇拥马车,豪华的马车里是俊俏的公子。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看,他们来到了夹子山。
打开马车门,李恪从上面一步跨下。
张大礼身穿黑色铠甲,手中拿着大刀,他步伐利落,身影矫捷,几个跨步就来到李恪的身边,抱拳道,“殿下,末将去前方探路。”
之前派了几名黑骑去探路,全都半路夭折,也让他们知道了前方有埋伏,而这夹子山就更不用说了。
这里距离平州十分的近,仅仅三天的路程,山匪想要埋伏,只能选在这个地方,因为再往前走便是一路平原直达平州的城门口。
张大礼要去探路,却被秦秋雨一把抓住,“急什么,你一个人探路是送死,我们一起去。”
他认为自己轻功了得打不过还跑不了吗?
秦秋雨拍着胸脯道,“等会儿要是有埋伏我扛着你就跑。”
气氛本就凝重,而秦秋雨一席话惹得他们哈哈大笑。
“秦大少爷,咱们这样千户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