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文学>言情总裁>奸商误嫁>苏言番外 :我陪你走的路你不能忘(一)

是不是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遇见两个女人,一个叫红玫瑰,一个叫白玫瑰,娶了红玫瑰,这一抹红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那白玫瑰就变成了床前的白月光,而若娶了白玫瑰,那白玫瑰就变成了粘在衣服上的一粒白饭团,红玫瑰就成了胸口的朱砂痣。

时间强大到,新人如旧,旧不如新。

然而,却不是的。

近来的一段时间砩系拿尉扯蓟嶂馗矗重复着那个晚上戚嫣挺着大肚子,警车的光芒刺眼铺天盖地下来的那一抹瘦弱又让人心痛的身影。醒来后,一头的冷汗,四周都是那样安静,只有身边人极浅极浅的呼吸。月光打下来,他不近视,视力清晰到,她脸上那温柔的汗毛都看的一清二楚。

其实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和欣都算是美女,而且是高素质美女。家世良好,也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的性格不倔强,甚至还有那么一丝小可爱,笑起来的眼睛是亮亮的,看着她的笑容,好像整个世界都充满了阳光,什么烦恼都不会有。

长到了二十七岁,她还是一副少不经事的模样,大大咧咧的什么也不去想,单纯的就像那新盛开的小雏菊。

然而,他这段时间,一直是心神不宁的。一向沉稳,处变不惊的自己,已经是第五次从梦里惊醒了。

不是噩梦,相反,梦境是那样的真实和甜蜜,但他却不愿意回想。

刚回国的那段日子,他经受着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打击。在美国呆得时间太久,他已经适应了新泽西州典型的海洋性气候,一年四季潮湿而舒服,高大的阔叶林遮天蔽日,他和戚嫣就坐在阔叶树木底下。身下的草地绵软而温柔,阳光从叶隙落下来,打在对面人那如凝脂一般白皙光滑的脸颊上,她每次念英文都刻意卷起舌头,让口音听起来更像是当地的美国土著。

虽然有些四不像,但她的声音是那么好听,捧着书本的样子也是格外认真 use

old giefhe as,all life!

我爱你。带着悲伤时的激动。带着童年时的信仰。

我爱你,带着圣者都已不在拥有的爱。

我爱你,带着我生命中所有的呼吸、微笑和眼泪。

她还声情并茂,肉麻至极。听得旁边的他简直是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然而,绿江的大陆性气候,干燥得让他总是说不出话来,一天几乎要将整个纯净水桶的水都喝掉,出口的声音还带着嘶哑。

时间真是个好东西,身体已经渐渐地适应这里的气候。但心理适应,却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些年,绿江的变化那样大,高楼平地起。马路上车水马龙。夜晚霓虹初上,灯红酒绿,比之他出国之前的模样已经是天壤之别,而求学中途,他和戚嫣一起。也回来过几次。比之那时,绿江也不尽相同。

可陪着戚嫣走过的那条街,他还是避免去走。

然而矛盾的,隐隐的,又期望能在另一条街上碰见她。

明明知道已经不可能。

强迫自己去遗忘,是一个多么痛苦的过程。就算回了国,就算换了几番手机,她在美国的电话号码,他却一直在电话本保留着,没有存下名字,只有一个空格号。就是害怕有一天她将电话打过来了,他错过了她的声音。想起来卑微,可确实是自己对不起她,不是吗?

时间一久,已经渐渐习惯了自己的新生活圈,对于和欣的朋友圈,也收到了预期的欢迎。

他知道的,一直都知道的,自己在人际方面从来就是高手。斯文的外形和礼貌的交流方式,在任何的圈子都很容易打开局面。因而,无论是爱情还是事业,都走上了正轨,甚至可以说顺风顺水。

空闲的时候,背过身去,通过苏氏大楼那二百四十度角的全玻璃幕墙,望着下面的芸芸众生,又有一个细小的念头在萌芽,如果能够再见她一面多好。

还有爱吗?

还是愧疚,抑或是其他的情绪?

他不知道。

分开的时候,许多难过的话都没有说出口,只是平静得可怕。决定了,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回头。

然而,戚嫣的自尊和自强又是这样的伤人。她在离去的那封信上写的那番话:“爱情,因为快乐而结合,因为不快乐而分开。如果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而让彼此背负了太大的压力,无论是来自你我,还是来自外力,而让爱情不快乐了,那就应该分手了。因为,结束了我们的这一段,彼此,才能踏入新的希望。”

几乎刺痛得他无法站立。

他去找,她躲;他打电话,她不接;他终于截住了她,她却那样冷静地说着:“谁没有谁不能好好过。继续走吧,就别互相拖累了。”

其实,从来,他就没将她当做过拖累。一个女人在你身无分文的时候跟了你,还为你怀上了孩子,你还能怎样。

现实已经如此,你还能怎样。

然后就与和欣结婚。

充足的金钱砸出来的婚礼,自然是浪漫感人,南太平洋的天空蔚蓝得像被海水洗过,沙滩的阳光洒在肩膀上,带着温暖,清澈的大海一直延伸下去,再往北,就是她们曾在一起的新泽西州,身后那金黄的荷包花田,在他眼里,却怎么也比不上高大笔直的阔叶林。

只是身前的女子,天真而漂亮,他牵着她的手,在她耳边低语:“小欣,你今天真美。美得让人迷醉。”

是真心的。

然而,眼里有什么东西化不开。

当初商量举办地点,既没有选在


状态提示:苏言番外 :我陪你走的路你不能忘(一)--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