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是什么?

不同的人对这两个字的理解不同,有人认为时尚是奢华,有人认为时尚是混搭,有人则认为时尚是与众不同。

作为在国际上也小有名气的顶尖设计师,周母一直站在时尚的最前沿,经历了不同的时期,她对时尚的理解也在不停的变化。

也许是大繁化简,也许是返璞归真,从最初复杂的理解到现在,她已对时尚有了属于自己的、最简单的解读,一个字——美!

对美的追求才是时尚的终极奥义。

真正的时尚大师,早不仅仅是需要有学历有资历有名气,这些外界加诸在身上的光环远远比不上拥有一双可以创造美丽的双手,一对可以发现美丽的双眼,一颗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七窍玲珑心……

萧小梅可不知道就这么一会儿,她的形象已经直接被周母拔到了大师的级别。

她面带歉意的走了过来,说到:“抱歉啊,刚才失陪了!”

周母连忙摆手,拉住萧小梅的手在她的对面重新坐下,笑着说到,“没事,生意重要,不过我没想到你这么厉害,那两个女孩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眼光好会打扮人可是萧小梅最自信的地方,此时听到周母这样夸她,眼睛瞬间笑眯了的说到:“我这也是熟能生巧,刚开店那会儿也是没个头绪,别人进什么我进什么,还老按照流行啊给顾客推荐衣服,那时候生意不怎么好,我是干了好几个月后才渐渐摸出点窍门。”

萧小梅也算是自主创业的成功典范了,在中龙县知道的人眼中相当励志!

她刚跟林平结婚那阵可穷了,她父母不满意林平一天天游手好闲不干正事,想把她嫁给她爸朋友的一个的儿子,其实那时她爸她妈也是为她好,她爸的朋友式开饭店的,家里很富裕,但她实在不喜欢那儿子肥头大耳鼻孔朝天得样子,每次遇见萧小梅都能看见他那大大的鼻孔里面支出来的鼻毛,恶心死人了!

而且那儿子也同样是一天天游天手好闲不干正事,不过是有个能挣钱的爹罢了,与他相比,起码林平长的帅,而且最关键的是知道疼人,那时候林平一个小混混,吃了上顿没下顿,没认识她时,好不容易弄点钱就立刻跟狐朋狗友喝酒抽烟的给折腾光,认识她后,都是先给她买各种各样的礼物,然后剩下的钱才会去跟狐朋狗友折腾。

那时候家里逼的紧,为了不让她跟林平见面,直接把她给关了起来,她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一咬牙,一没朝林平要彩礼,二没朝家里要嫁妆,就这样自己给自己做主跟了林平。

新婚小两口一穷二白,别说开店了,连想住在一起都没那条件。

林平破天荒的放弃了在别人眼里游手好闲,在他自己眼里潇洒恣意的生活,满县城跑了好几天,终于找了份包吃包住的保安工作,萧小梅也同样找了一份包吃包住得服务员工作,新婚小两口就这样硬是分居了三个月,才攒钱租了真正属于他俩的小破房,完成了迟来的新婚之夜。

后来萧小梅说想租个铺面自己卖衣服,没钱,林平就开始戒烟戒酒戒朋友。

烟瘾上来的时候抓心挠肝的难受,林平又不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馋的他上大街上捡人家扔的烟屁股抽,也没舍得再买一包烟!

酒隐上来了就狂灌白开水,弄的他一趟趟的跑厕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肾不好尿频呢!

想跟朋友出去鬼混就使劲往萧小梅身上黏,没多久林萧就在萧小梅肚子里翻来覆去的打滚了!

两口子劲往一处使,还有啥事办不成?!

林萧三岁送进托儿所,萧小梅的小店就开起来了,而萧小梅也争气,挺过了最初三个月只赔不挣的艰难,生意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不过一年萧小梅的服装店就成了家里最大的经济来源。

等林萧上初中时,萧小梅的店更是从商场里搬到了商场外,成为了中龙县少数的几家服装精品店。

萧小梅生平最得意的事有三:一是帅到爆好到逆天的老公,二是美哒哒萌哒哒的宝贝闺女,三就是这个由自己一手开起来的店。

如今说起这个,萧小梅连眼角眉梢都飞扬了起来。

周母看的分明,很是感兴趣的问到:“什么窍门?”

“其实也没什么,就两个字,搭配!”萧小梅笑着回到。

店里做销售员的小姑娘们听到两人的话题,都情不自禁的往两人身边凑了过来,竖着耳朵准备偷个师学个艺什么的。

萧小梅看到小姑娘们的动作也不恼,她就是从这阶段一步步走过来的,看到像她当初一样,好学而又勤奋的年轻小姑娘很是喜欢,因此此时就带着点指点的意思把说话说的更细了:“想穿衣服好看最重要的就是搭配!而且不仅仅是上衣搭配下衣,下衣搭配鞋子这种衣服本身之间的简单搭配,更重要的是衣服与人的搭配……”

“穿衣打扮最忌讳得就是一味的赶流行,完全不考虑自己合不合适……我记得有一年我们这里流行穿白色的紧身裤,上面配那种又肥又大,能盖住屁股的t恤……”萧小梅边说边在身上比划着。

周母点点头,她能想象出是什么样子的搭配。

旁边的一个销售员这时插话了,“我记得,前两年可流行了,我当时还穿了呢!”

“穿着好看吗?”萧小梅反问她。

销售员不好意思的笑笑,“我那套是我姐给我带回来的,说是县城里最流行的衣服,大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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