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华夏是一个闲适大气国家的话,那么“奢华”就是最适合戎马的形容词。

位于s市东郊的别墅区内,有一座充满异域风情的古堡,这是戎马商人在华夏开发出的最豪华的古堡酒店,也是整个华夏中最能代表戎马人的复古主义的典型建筑。

古堡沿江而立,占地126亩,主建筑一座白色的巴洛克式古堡,古堡外则是一大片花园和华美地喷泉,沿路无数的水晶灯闪耀剔透,来往的迎宾全部都是丰满艳丽的戎马少女,当她们见到有陌生人经过时,会一边低头行礼露出一抹深邃的□□,一边用最纯正的华夏语微笑道:

“欢迎您的光临。”

云孟侨和叶晚萧携带的女伴是公司里最漂亮的两个,不过小云子一个都不认得。一路上他都在目不斜视地盯着那些巧笑连连的迎宾少女,期待着等她们不注意时,可以从树上摘两颗珍珠夜明珠玩玩……

“啧,瞧你那点出息。”

有钱人的聚会永远都不缺少三样东西——一是钱,二是美色。其他的不论是高级的酒品,还是美味的佳肴,在这两样面前,都毫无魅力。

不过这些云孟侨都不太感兴趣,他在鬼境里被勾出来的馋虫在昨天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今天这场宴会对他而言其实可有可无。只不过除了吃,他还有另外一个目的,让他必须到这种有钱人扎堆的地方看看。

因为担心叶晚萧一进会场就被人拉走,所以云孟侨带上了在家里啃桌子的小熊妹妹。事实证明,他这一做法相当的有先见之明,也正因为如此,在遇到这样的突发状况时,他才能从容应对——

“我亲爱的小玫瑰,原来你竟然想要在这个地方接受我给予的初拥。哦,你真是太让我感到惊喜了!”

看着眼前这,露出了一嘴獠牙朝他扑来,云孟侨淡定地放下了龙虾,指着小熊妹妹吼道:

“就决定你了,熊孩子,上吧!”

秦艏笙刚刚看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小玫瑰,还没等一亲芳泽呢,露在外面的脑袋就只剩下了一张嘴巴和半截下巴。他茫然看着眼前散发着森森鬼气的巨大牙床口腔,感觉好像有一条带着草莓味的湿软黏滑的东西,在他的头发上舔来舔去。

“……”秦艏笙道:“这应该就是那个在办公室里放冷气的小淑女吧,幸好我上一个一百年获得的异能是‘视鬼’,否则这会儿还真不一定能猜出来发生了什么事儿。”

他擦了擦流到了下巴的血,仍旧笑地非常得体:“不过我的小玫瑰,刚一碰面就给我一个如此热情的招呼,你还真是让人无可奈何啊……”

“小熊妹妹,咬掉他的脑袋,回家之后我给你买十根草莓夹心棒棒糖!”

血流如注。

“诶呦你看,这人是怎么了?怎么脸上多了一圈血呢?”

“不知道,可能是被门板夹了吧,过去瞅瞅。”

周围已经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呼朋唤友的聚了过来。他们肉眼凡胎看不见小熊妹妹,却能看见秦艏笙满脸飙血的模样,只不过这位血族侯爵的表情一直都是笑容满面,所以他们也不敢贸然上前,只得围在一边纷纷猜测他到底要玩什么幺蛾子。

虽然看不见,但是身为吸血鬼贵族的秦艏笙,却能闻见周围旺盛的血气。一想到自己这副非常不体面的模样,竟然被这么多人看见,高傲的侯爵先生顿时不安了起来。

他强撑地对云孟侨道:

“小玫瑰,你身上的刺果然还是如此的锐利,但是如果你以为这样就能打消我的执念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不过你最大的错误,还是你的攻击手段——你不应该让一个如此可爱的小女孩近距离的接触我,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女性可以抵挡我的魅力!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我夜色侯爵伟大的撩妹手段吧!”

他说着,像是一个在酒会中朝少女邀约的绅士那样,缓缓抬起了他那双极其擅长于调-情的手。小熊妹妹咂吧着嘴巴,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直盯着那只朝自己伸过来的手,一时间竟有种挪不开眼睛的感觉。夜色侯爵的手保养地相当完美,厚一分略显厚重,细一毫太过单薄,每一分线条都像是艺术品一样,他的指甲圆润犹如玉石,肌肤细腻如绸缎,在灯光照耀下整只手就像是用牛奶雕塑地一样,看起来……

特别地好吃。

“阿唔!”

连着脑袋一起含住,嚼。

“……”秦艏笙:“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这熊孩子嘴这么大?”

继脑袋之后,戎马人的手指也喷涌出一道血光,旁边围观群众们顿时笑嘻嘻地蹲在地上用手沾了沾那个血,想看看到底是真是假的——可能从脑袋到手所有的伤口都是一条喜感的直线,导致他们都认为这个闹鬼现场,其实只是个鬼佬在变魔术而已。

云孟侨见火候差不多了,便叫召唤兽小熊妹妹回归宝贝球。熊孩子哼唧两声,恋恋不舍地松开了侯爵高贵的头颅和手,看见他满脸口水的模样,还非常贴心的给他舔了一口。果然,口水更多了。

这对奇葩主仆调戏,已经给吸血鬼侯爵的脆弱地心灵带来了,带来了不可逆转地伤害,而那些强势围观的群众们,则在看到他的自愈能力时,不明觉厉地给予了他热烈的掌声,以及更加残酷地补刀。

“鹅肝鹅肝!再来一个!”

秦艏笙淡定地擦干净脸色的口水和血液,露出了一张金发碧眼俊美如太阳神般地容颜,他整理了一


状态提示:第147章--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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