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明气得恨不能一巴掌扇醒她,文沫则有些玩味地看着她哭。

黄晓华哭得实在好看,文沫还从未见过有谁能哭的时候半点狼狈不显,还自带几分妩媚的,简直是个天生的尤物。

而且,这位不单单只是哭,还一边哭一边说着与李明明往日恩爱,听得饶是文沫见多识广,也不免有些脸红心跳,闺房之乐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细致明白,这位美女也算是个妙人了。

李明明一直想堵了黄晓华的嘴,免得她继续胡说八道,可又怕自己过激举动让文沫他们俩误会。她自己还一脑门子官司说不清楚,再沾上郭奉先的死,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但黄晓华越说越不像样,李明明听得脖子上青筋直冒,当下不管不顾,一把拉住她,先捂了嘴:“胡说八道些什么?还不赶紧闭嘴!”

生起气来也如此俊俏,黄晓华看着这样的李明明呆了一呆,整个人就柔若无骨地靠到李明明身上去,还低低地叫了声明哥。

文沫近在咫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一场乌龙,在李明明千不愿万不愿,还得牵着黄晓华进来解释清楚之中落下帷幕。她该交代的这一次可是真交代得干净,半点藏着掖着的都没敢,最后赌咒发誓自己与郭奉先的死真的毫无关系,他们之间的婚姻都是假的,无冤无仇,犯不着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害人性命。

这一点上,警方是相信李明明是清白的。

杀人动机无非就是那几种,因情,因仇,因钱。

李明明与郭奉先纯粹互惠互利的利益关系,一丁点私情都没有,任他们在外面胡天胡地,谁也不会管谁。

合则两利,分则两害的两个人,除了很多时候不得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彼此并不干涉对方的生活,比合租关系还公平干净,哪里谈得上有仇。

至于为了钱就更不可能了。郭奉先哪里有钱,李明明家稍差,因此当初他们这一桩形婚是郭奉先主动找上李明明,要求她配合的。

他们当初约定,两人结婚,并保证不说出真相,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下去,郭奉先会每月按时给李明明一笔钱,当作她做出牺牲的补偿,钱不算少,足够李明明滋润生活,她又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只要郭奉先活着,李明明就能一直过着中上的物质生活。

反倒是郭奉先身死后,他的遗产与李明明没有半毛钱关系,早早就立好遗嘱的他,受益人是他的父母,李明明一毛钱都拿不到。

没有了利益纠葛,李明明根本没有作案动机,郭奉先的死,对她百害而无一利。

除了反复强调自己不是杀人凶手之外,李明明对郭奉先的事一无所知。他们当初结婚时就有过约定,各自的私生活互不干涉,互不打扰。

郭奉先是个铁杆同志,坚定做搅屎棍不回头,对女人没有丝毫性啊趣,他没有像别的男同一样选择个无辜的女人结婚,勉强同几次房,生个孩子交差,而是千挑万选了女同的李明明,其实也是他坚守的底限。

不能随便祸害一个无辜的女人。郭奉先是个极好的人,李明明不会爱上他,却不妨碍她喜欢这样有担当又善良的男人,就算是毫无关系的合租室友,知道对方心底善良也比恶毒要来得舒服得多。

所以他才宁可伪造自己生理有问题,不会生孩子的病历,找个女同形婚是他的底限,便是父母压力再大,他都没有越过这个底限去。

像郭奉先这么负责任的人不多了。殊不知我国有着一个庞大的同妻群体,因为种种原因离不了婚,她们背负的痛苦,很难向外人说道明白。

本着互不干涉的原则,李明明不了解郭奉先在外面的事,而且他也从来都不是愿意拿自己的**向外说的人。李明明与他同住一个屋檐下多年,他们可以像最好的闺蜜一般逛街吃饭看电影,独处时也可以相对无言亦不觉得尴尬,或者在某天深夜一齐窝在沙发里看一部催人泪下言情小电影。

这一切与爱情无关,多年相处,他们之间更像亲情,没有血缘的兄妹。李明明会拿自己的私事出来说,遇到烦恼也会找他倾诉,郭奉先从来都是好听众加知心大哥哥,但却没有拿过自己的私事来跟李明明讨论的时候。

郭家父母很传统,很保守,连他们没有孩子的那几年,郭家父母的态度越来越强硬,对着李明明越来直越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李明明就能明白郭奉先在顾忌什么。

他是个好人,更是个孝顺孩子,在他的容忍程度之内,是不愿意父母伤心难过的。身为同志这件事,郭奉先必须小心再小心,绝对不能让父母知道一丝一毫。

在没有碰到李明明之前,郭奉先早已经养成了自己保守好秘密的习惯,一直不曾更改过,既然是秘密,知道的人多了,就没什么意义了。

李明明是有些心疼他的。也不知道郭奉先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自己与众不同的,李明明自己是大约十六七岁才隐约感觉出来些不对,到现在也十几年了,遮掩得十分辛苦。一边是真实本性中男性化的一面,一边是在父母亲朋跟前扮演乖乖女的角色,再进一步,李明明大概离精神分裂症也差不了多少了。

郭奉先与她应该是差不多的。十几年如一日的在心底压着这么个沉甸甸的秘密,能好受得了才怪。

李明明当着别人滴水不露,可在郭奉先面前就放松得多,常常不用掩饰,表现得越来越真我,她很多事郭奉先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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